
汕頭電梯的限速器與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檢驗的被融與要求:
汕頭電梯限速器檢驗
1.限速器上應當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規(guī)格參數和型式試驗機構標識,銘牌和型式試驗合格證、調試證書內容應當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裝置上應當設有在轎廂上行或者下行速度達到限速器動作速度之前動作的電氣安全裝置,以及驗證限速器復位狀態(tài)的電氣安全裝置。
3.使用周期達到2年的電梯,或者限速器動作出現異常、限速器各調節(jié)部位封記損壞的電梯,應當由經許可的電梯檢驗機構或者電梯生產單位對限速器進行動作速度校驗,并且由該單位出具校驗報告。
檢測方式:對照檢查限速器型式試驗合格證、調試證書、銘牌、檢查電氣安全裝置的設置、對需要進行校驗的限速器交由經許可的電梯檢驗機構或者電梯生產單位進行校驗,并向檢驗機構提交限速器動作速度校驗報告。
汕頭電梯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檢驗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上應當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規(guī)格參數和型式試驗機構標識,銘牌和型式試驗合格證內容應當相符;電梯整機制造單位應當在控制屏或者緊急操作屏上標注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的動作試驗方法。
檢測方式:對照檢查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型式試驗合格證和銘牌、檢查動作試驗方法的標注情況、按動作試驗方法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