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裝揭陽電梯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者,加裝電梯所有權共有的,所有權人在加裝電梯前,應當書面約定電梯使用管理者,承擔電梯使用管理的相關工作。
所有權人宜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第三方電梯安全管理企業(yè)負責電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委托管理的,受托人為使用管理者,并應在電梯安全使用委托協議中明確雙方電梯使用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使用管理者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定期對電梯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保單位;
(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進行日常維保,簽訂維保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等,并對維保工作進行監(jiān)督;
(三)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申請定期檢驗,不得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四)在電梯轎廂內醒目位置張貼有效的《電梯使用標志》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確保電梯內應急電話等信息準確;
(五)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24小時暢通,確保被困人員得到及時救援;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檔案,實行“一梯一檔”(包括檢驗報告、自檢報告、維保合同、維保及維修記錄等),并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指導;
(七)未落實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加裝電梯所有權共有的,根據加裝電梯時約定的出資比例,支付電梯能耗、維保、修理、檢驗和保險等相關費用。
加裝電梯屬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強對加裝電梯使用管理的監(jiān)督和指導;引導所有權人聘用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第三方電梯安全管理企業(yè)代為電梯使用管理者。
未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管理的電梯,屬于單一產權所有者的,該產權所有者為電梯使用管理者;屬于多個產權所有者的,應當協商明確其中一個產權所有者為電梯使用管理者,其他產權所有者承擔連帶責任;
電梯使用過程中,如果電梯使用管理者暫時不能明確的,根據《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協調所有權人確定使用管理者。各縣(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指導電梯使用管理者履行好日常管理職責,加強對維保單位的日常檢查。